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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澜否认任职中非希望工程 曾多次陷入公共事件

    添加时间:2011年08月21日   【字体大小: 】 关注:756
    杨澜近日接二连三地身陷多个“是非门”,“郭美美事件”、“达芬奇事件”、“蓝月亮事件”甚至数年前的“万里大造林”……都与其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 。

      面对质疑 ,杨澜除了在微博上简要回应外并无多言,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要求也因其“近期都在国外”而遭到婉拒。

      再陷漩涡

      杨澜成了“共同主席”?

      8月16日 ,有媒体报道了因租房合同到期 ,本应在8月18日开学的北京海淀区东升乡的打工子弟学校“新希望小学”办校用地被收回 ,校舍被全部拆除一事。根据报道,这次相继被关停的打工子弟学校近30所,涉及近3万名学生 。

      这则新闻让很多网友关注和痛心,在搜索“希望小学”等关键词时,有网友意外地发现了“中非希望工程”项目 ,“中非希望工程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卢星宇开始浮出水面。8月16日 ,这个低调的项目和它的“富二代”管理者也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

      有众多网民质疑 ,在内地失学儿童大量存在的背景下,这个名为“中非希望工程”的慈善项目计划耗资20亿元为非洲捐建1000所希望小学,且对所有捐款均提成10%作为管理费,其是否合理合法。该工程的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卢星宇年仅24岁,也被网民赠予“郭美美二世”外号。

      困惑不解的网民开始搜索这个组织机构的相关信息 ,他们赫然发现 ,在其官方网站上,杨澜的照片和名字竟出现在该工程的共同主席名单里。

      低调回应

      否认与工程有任何联系

      “中非门”事件爆发后,正在度假的杨澜当晚即对此事做出了回应 :“听说近来有网友热议中非希望工程的管理问题,并有人提及我是该组织的共同主席 。事实是该项目曾两次邀请我做其共同主席,我因不了解其情况均婉拒  ,与该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

      但截至8月18日19时,在“中非希望工程”官网上,杨澜依然位居“共同主席”之列 。到19日晚,“共同主席”的名单上已无杨澜身影 。此前由于“捐款门”事件 ,杨澜与青基会先后被卷入舆论漩涡,而“中非希望工程”的上级主管单位恰巧又是青基会。这一次杨澜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微博上对其也是质疑声一片。

      8月18日下午 ,羊城晚报记者致电阳光集团办公室隋小姐。对于记者的采访请求 ,隋小姐称其“做不了主,需向上请示”;半小时后记者从其处得到了“负责媒体事务”的高总手机号码,但这位高总称:“杨澜近期都在国外 ,接受媒体访问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是非不断

      这门那门都有她的身影

      其实 ,这并非杨澜第一次“惹祸上身” 。

      “郭美美事件”曝光后,6月23日,杨澜发微博为红十字会“喊冤” :“这就怪了,我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常务理事,没听说过红十字会有商业总经理这么一职位,别是顶红十字会招牌吧!还有消息说她是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之女,这就更不靠谱了,郭长江只有一儿子 ,没闺女 。 ”

      杨澜的一席话引来了出版人马志明的进一步质疑,称杨澜“有一次她捐给希望工程20万元 ,但第二天 ,青基会就和杨澜签协议从老哥集团那里又领走同样数额(20万元)的‘工作经费’……我清楚地记得杨澜此后又以同样方式,多次从青基会财务部领取过希望工程的大额工作经费……”随后 ,马志明表明该消息是转载而来 ,这篇帖子其实出自“柳杨”之手,发表日期为2002年12月30日。

      这番话引起轩然大波。随后杨澜更新微博 ,正面回应称“……以上各种支出已向青基会报备。我个人未取分文 ,也没有领取其他经费”。与此同时,希望工程创始人、青基会原秘书长徐永光也表示,“这件事不存在任何问题” 。

      数日后 ,马志明在微博中向杨澜公开致歉。然而,这并不是结束。

      7月10日,央视曝光了达芬奇“洋家具造假门”事件,有网站随后发布了一条新闻 ,主要内容是从2010年7月起,达芬奇在其举办的每一届意大利家居展上 ,都会将单价最高的义卖所得 ,连同展会门票收入,“无所保留地捐赠给阳光文化基金” 。其中 ,还刊登了一张达芬奇董事张添福与阳光文化基金会主席杨澜的合影照片。

      对此 ,杨澜亲自回应道:“我个人与达芬奇家居没有任何商业关系。因达芬奇曾向阳光文化‘阳光下成长———流动青少年艺术教育’公益项目捐款 。我曾作为基金会代表介绍公益项目本身并接受捐赠,未对其产品做商业推荐。”她再三强调自己只是参加公益活动,与达芬奇家居没有任何商业联系———既不是形象代言人,也没有做广告 。

      而就在此之前一个月,杨澜还真以代言人的身份被质疑过。她代言的“蓝月亮洗衣液”被曝出含有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

      往前追溯到2009年4月,轰动全国,波及12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 ,受害群众3万多人的“万里大造林”案件 ,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万里大造林”被定性为“一场以团伙传销形式实施的非法经营活动”。眼尖的人发现,在万里大造林的网站上 ,2005年3月29日9时11分曾发布了一篇题为《杨澜不了的万里情》的文章 ,文中称杨澜为“万里公司的形象大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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